北京中医药大学
第二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为迎接第二十九届北京奥运会和我校第四届体育节,大力开展 “全民健身”计划和“阳光体育”工程,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田径运动水平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特举办本届运动会。
一、比赛日期:
二、比赛地点: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田径场
三、比赛项目:
男子组:
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
女子组:
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
四、参赛办法:
1.廊坊校区以校区为单位组队,东、西校区以学院为单位组队,留学生、台港澳和研究生单独组队。
2.具体参赛队为:廊坊校区队、基础医学院队、中药学院队、针灸学院队、管理学院队、护理学院队、人文学院队、国际学院队、台港澳队和研究生队共10支代表队。
3.凡有我校正式学籍并且身体健康的参加比赛的本科生、专科生、研究
生、留学生及台港澳学生均可报名参赛。
4.每队每个项目限报3人,接力项目限报1个队,每队每人限报2项,接力项目可同
时兼报。
五、报名办法:
1.报名时间:
2.各队必须按大会统一印发的报名单一式两份上报,报名表要求字迹清楚并加盖校医室公章,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编排。
3.女运动员因例假不能参加比赛时,应于比赛前一天持校医室证明到大会更换运动
员,但必须用未报名的运动员顶替她的项目。
六、竞赛办法:
1.径赛项目除
2.田赛项目按规则取前12名参加决赛。
3.各参赛项目如遇不足8人(队),按实际参加人数(队)减1录取。不足2人(队)
时,取消该项目。
七、录取名次及奖励与处罚办法:
1.单项决赛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及破校记录得分加倍。名次并
列得分平均计算。
2.团体依各队所得名次计分的总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、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
体总分前八名。男女团体总分必须在该队男、女运动员均获得分数时予以计算。
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列前,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依此类推。
3.无号码者不能参加比赛,(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)终点无号码者不取名次。
4.团体前八名发奖状,单项前八名发奖品,破记录发破记录奖。
八、规则: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。
九、未尽事宜由竞赛委员会酌情处理。